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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外围足球关于印发《青岛市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场处 日期: 2017-11-17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商务部和市委、市政府信用建设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现将《青岛市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365外围足球
2017年7月26日


青岛市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商务诚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市场经济、建立现代市场体系的基本前提,是各类商务主体可持续发展的生存之本,是行政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必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搭建起了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制定了《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为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我市商务诚信体系建设相对薄弱,还存在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商务领域的大数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相互孤立不融合,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单位,成“碎片化”,造成政府部门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时,所需的信息支撑单一、滞后,市场主体也难以及时地将政府公共信用信息运用到自身经营管理中,社会公众缺乏快速、便捷获取有关市场主体综合性信用评价信息的渠道等问题。
    建设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旨在推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职能转变,推动政府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交互换和协同共享,强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综合应用,实现政府管理由市场管理向市场治理转变,提升政府管理效能,降低社会经济运行制度费用,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商务诚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短期目标。至2018年底,完成青岛市商务诚信体系服务平台硬件搭建与系统开发,开通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窗口,建立一套管理制度和标准,基本形成较为成熟、规范的商务诚信信息汇集、管理、应用制度规范,实现我局职能范围内的服务外包、大宗商品、二手车、典当、拍卖、菜篮子等各项业务的全覆盖,初步建立商务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支撑政府管理转型与服务创新。
    (二)中长期目标。通过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信用约束机制,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打造商务诚信文化环境,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逐步形成信息共享、应用广泛、制度完善的商务诚信体系,为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升级,推进国际化城市战略实施,助推宜居幸福创新型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青岛商务诚信服务平台。统筹协调,筹措资金,制定平台建设方案,依托青岛市商贸领域大数据应用平台,搭建全市统一的青岛商务诚信体系服务平台载体,完成平台硬件搭建与系统开发,开通青岛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查询主页面,在“青岛商务”等门户网站开设公众查询入口,通过微信、APP等方式,提供系列查询产品。整合涉及商务领域行政管理和市场信用信息,形成商务信息“资源池”。(责任单位:局监测中心、市场处、财审处)
    (二)建设青岛市商贸领域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整合商贸领域4个监测系统和9个行业监管系统数据资源,建立青岛市商贸领域大数据库,整合到青岛市商贸领域大数据应用平台中,开展商贸流通趋势、预警预测等大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企业发展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局监测中心、调研处、财审处、蔬菜办、市场处、流通处、商贸处、外资处、外贸处、对外处、服贸处、电商处、机电处、运行处、园区处、国际处)
    (三)建立征信工作机制。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编制完善我局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应用清单”(以下简称“三个清单”),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外,其他全部公开,明确征信对象、征信内容,实现商务系统行政管理信息的采集。通过与“信用青岛”服务平台全面对接,整合法院、行政执法部门、银行、保理等涉商务系统行政管理信息;通过与市场化信用评价机构和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对接,实现对市场化信息和专业化信息的及时采集。(责任单位:市场处、政策处、财审处、审批处、蔬菜办、流通处、商贸处、外资处、外贸处、对外处、服贸处、电商处、机电处、运行处、园区处、亚太处、欧非处、国际处、外服中心)
    (四)建立用信工作机制。将商务诚信信息内嵌到商务管理与服务全过程,实现我局职能范围内的服务外包、外经、外贸、外资、大宗商品、二手车、典当、拍卖、菜篮子等各项业务的全覆盖,探索创新信用信息在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的应用模式,加快推进在行政管理中率先使用信用产品,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制度,并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事中事后监管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强调对企业信用审查机制,从政策上鼓励和支持诚信企业,限制和监管失信企业。利用“青岛商务诚信”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各局属单位、各处室要将本部门所产生的可公开的信用动态和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在“青岛商务诚信”网站公开,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运机制,使诚信经营企业的信用逐步增值,对不诚信的企业进行有效警示,以市场力量实现行业市场秩序优化。同时,支持开展商贸企业信用融资、信用消费探索,推进化解商贸企业,特别是电子商务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信用消费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场处、审批处、财审处、蔬菜办、流通处、商贸处、外资处、外贸处、对外处、服贸处、电商处、机电处、运行处、园区处、国际处、政策处、外服中心)
    (五)优化公众查询服务。以提升公众服务的便捷性为出发点,借助最新信息技术,不断拓展多渠道、多方式的公众查询服务,开通青岛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查询主页面,在“青岛商务”等门户网站、信用青岛网、市信用平台微信及APP开设相应的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查询模块,在青岛商业联合会及相关行业协会、利群、维客等大型重点商贸企业的网点首页增加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查询链接等。对信息提供主体确认可对外公开、无须授权查询的公开信息,直接查询;对须授权查询的信息,依申请授权查询。查询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汇集的涉及商务系统的公共信用信息;符合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基于公共信息和市场信息形成的信用评级报告;市场化信息及各专业化平台信息的商务诚信记录;市场各平台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评级结果;政府部门、司法部门或行业平台对外发布的红黑名单。(责任单位:局监测中心、财审处、审批处、蔬菜办、市场处、流通处、商贸处、外资处、外贸处、对外处、服贸处、电商处、机电处、运行处、园区处、亚太处、欧非处、国际处、外服中心)
    (六)加强诚信宣传和诚信文化建设。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弘扬诚信正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深入开展以“诚信兴商宣传月”为主题的“诚信创建”活动,通过多种方式普及信用知识,弘扬诚信文化,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学习“中华老字号”的品牌管理理念和经验,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向公众开展诚信经营服务承诺,打造品牌的无形价值,树立“商品一流、服务一流、信誉一流”的品牌企业形象;引导企业培育“品牌商品”、“品牌服务”和“品牌员工”,提高企业品牌保护意识,维护品牌形象;鼓励企业开展品牌连锁经营,提高企业经营档次和竞争活力;鼓励相关协会和第三方专业信用评价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在商贸领域深入开展“清风行动”,提升出口非州、阿拉伯、拉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品质量,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责任单位:调研处、商贸处、蔬菜办、流通处、市场处、外资处、外贸处、对外处、服贸处、电商处、机电处、国际处)
    (七)建立完善一套管理制度和标准。商务诚信体系服务平台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制定制度标准体系,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采集、开发和利用。要围绕管理规范、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三个方面制定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把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公布、使用管理活动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完善信用标准体系,促进形成商务诚信信息汇集与管理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场处、审批处、财审处、蔬菜办、流通处、商贸处、外资处、外贸处、对外处、服贸处、电商处、机电处、运行处、园区处、国际处、政策处、外服中心、监测中心)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2017年8月—9月)。成立市商务局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和具体要求,开展顶层设计和系统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完成系统设计。
    (二)重点推进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6月)。完成系统的详细设计和系统的开发及测试,实现系统试运行。制定平台及行业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和业务标准,制定信用信息管理的法规制度和规范,建立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7月—2020年)。建设完善商务诚信平台信用信息系统,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扩大范围、充实内容,建成“青岛市商务诚信”服务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商务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研究决定商务诚信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组长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沟通,将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纳入全市社会信用建设体系,加强与各执法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诚信与利益的正向关系,提高全市诚信建设总体水平。
    (三)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促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局党委高度重视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已将其纳入“十三五”商务发展规划,请各局属单位、机关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由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商务信用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指定专门联络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以推进我市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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