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市跨境电商企业积极探索“旅游购物”贸易方式

来源: 跨境电商中心 日期: 2017-04-24

    2016年12月,市商务局公示了我市第一批12家旅游购物贸易试点企业,这成为加速推进市场外贸发展,撬动青岛开放型经济发展挖潜增效的新亮点。公示当月,即墨市青岛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旅游购物模式向青岛大港海关申报出口的第一批五金产品顺利通关,标志着青岛市“旅游购物”贸易模式“第一单”正式启动,成为青岛首个试行“旅游购物”贸易模式的企业。2017年4月14日,黄岛区山东海外购贸易有限公司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由青岛出口至美国,产品涵盖厨房设备和餐具等200个品名,申报出口的商品在青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顺利清关,旅游购物方式正在逐步加强。
    所谓“旅游购物”,是指外国旅游者或外商采购货值在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以货物运输方式出口的小批量订购的货物。这类商品的出口申报,海关将采取简化归类,即发货人或代理人在一次出口申报的旅游购物商品品种在10种以上且货值在5万美元以下可实行简化归类,将进出口税则中章节相同的商品归入同一税则号,税则号列按其中货物总值最大的商品确定,其申报价格应为归入同一税则号列商品价格的总和。“旅游购物”模式的开启将有助于激活出口企业和商户的对外贸易活力,提升市场整体外向度,助推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亮点。此外,中小微企业可享受商品简化归类等优惠政策,有效解决以往小商品出口产品种类杂、批次多、报关程序复杂等问题,为我市产品出口、走向国际市场搭建起一条便捷的贸易通道,将有力促进外贸增长。

青岛商务局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青岛商务局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青岛商务局”。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